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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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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亲权鉴定

在日常生活中,有时需要对两人是否具有某种亲缘关系进行科学鉴定,如同胞鉴定、祖孙鉴定、叔侄鉴定等。在遗传学上,这些亲缘关系不同于父(母)子关系,存在着更大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,因而鉴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也显著增加。

【适用范围】
亲子鉴定的亲权鉴定,如同胞鉴定等,由于属非直接遗传,与亲子鉴定相比,鉴定的难度较大、准确性较差。因此,只有在无法通过亲子鉴定达到委托人目的的情况下,才选择进行这类鉴定。多见于无法获得父母的生物性检材,而出于认亲、财产继承等目的,只有通过与争议父(母)的孩子、争议父(母)的父母、争议父(母)的同胞进行鉴定,对应为同胞鉴定、祖孙鉴定和叔侄鉴定等。

【鉴定方法】
对于不同类型亲权鉴定,选取相应遗传标记进行检测;必要时,多类遗传标记共同检测,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。
目前一般可以使用Y-STR方法,来鉴定两人是否来自同一父系,以判断有无兄弟、祖孙、叔侄关系的可能。如果两人Y-STR分型不同,则一般可以排除两人来自同一父系的可能(有时需要考虑突变的可能),也因而不具有生物学上的兄弟、祖孙或叔侄关系。还可以用线粒体DNA测序的方法,来判断两人是否来自同一母系。如果序列不一致,一般可以排除两人来自同一母系,因而也不具有同母同胞关系等。必要时,还可以检测常染色体STR,计算相应亲权指数和亲权概率。